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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师资格认证培训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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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简介: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和第六十一条规定: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为适应劳动力市场对物业管理人员的需求,规范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关于物业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劳社鉴发[2002]3号),对物业管理人员统一鉴定作了详细规定,决定在全国展开物业管理统一培训及考核工作。

 

职业等级:                           

开办三个等级的职业资格认证,分别为物业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物业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物业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认证优势

劳动和社会保障指定培训学校,行业教导资格老师授课,质量有保证;   

针对性强,易学易考,通过率高;                                  

权威证书,统一编号,电子注册,网上查询;       

 

培训教材及培训内容

采用指定教材:《物业管理理论与实务》;《物业管理相关知识》;《房屋及设备维修管理》

 

报名材料:                         

①身份证复印件2份;②学历证书复印件2份;③工作经验证明1份(盖公章);④大一寸白底彩色照片4张,尺寸大小为48毫米*33毫米。

 

申报条件: (符合条件之一即可) 

 

 

认证级别

认证条件

培训费用

原价

学员价

 

物业管理员

(四级)

 

1.1年本职业工作经验;

2.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

 

980

 

 

800

 

助理物业管理师

(三级)

1. 取得本职业物业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2年本职业工作经验证明;

2.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

 

 

 

1400

 

 

1080

 

物业管理师

(二级)

1.取得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4年本职业工作证明;

2.大专学历+本职业8年工作经验证明;

3.本科学历+本职业6年工作经验证明。

2100

1680

 

* 以上价格不包括教材费100元以及认证费(因等级而异,四级170元,三级230元,二级600元)

 

鉴定考试

  鉴定考试一年两次,上半年4或5月份考试,下半年10或11月份考试,考试分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2门,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二级需答辩

 

颁发证书

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鉴定,鉴定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颁发相应等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

 

    

报名地址:珠海市香洲凤凰北路1015号丹田广场写字楼4楼(可乘公汽23678121425566999204206207605到香洲百货或邮政大厦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