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自学考试本科学士学位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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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自学考试本科学士学位申请条件和要求
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取得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
(二).本科段所有课程(不含加考课程)的平均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
(三).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成绩在良好及以上;
(四).通过广东省学位委员会组织的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试;
(五).通过我校组织的学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
二.申请参加学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的条件
(一).自学考试本科毕业后一年内(以毕业证书上的日期为准;毕业证书正在办理中,但未领取者,可向广东省自考办申请开具毕业证明和毕业成绩单;省自考办电话:020—38627855);
(二).本科段所有课程(不含加考课程)的平均分达到70分及以上;
(三).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成绩在良好及以上;
(四).通过广东省学位委员会组织在中山大学举行的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国语统一考试;
三.学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科目、时间及次数
(一).学士学位主干课程共三门:一门专业基础课和两门专业课(每门课程总分100分,60分以上为通过)。学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属水平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
(二).学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由中山大学教务处组织,每年两次,考试时间分别为三月和十月。
(三).自学考试教育类考生,须在本科毕业后一年内参加学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
(四).每位学生参加每门学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四.申请学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的程序
(一).提交申请资料并办理报考手续。
1. 每年上半年的二月和下半年的九月为提交申请资料、办理报考手续的时间(按我办在网上通知的时间为准)。
2. 申请人须填写“高等教育中山大学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申请表”并由所在单位盖章,提交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正在办理中,但未领取者,可提交由广东省自考办开具的毕业证明)、学位外语成绩单和单科合格证书或有省自考办和主考学校盖章的本科毕业生登记表(或广东省自考办开具的毕业成绩单)等的复印件、本科段免试科目需交广东省自考办审批的“申请免试课程登记表”复印件或出示有效成绩单的原件并交复印件。
五.授予学位及领取学位证书
学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通过者,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后,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考生接到学校通知后,按规定时间由本人到中山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领取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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